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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沙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3-05-10 17:49:08


学大教育(沈阳)最新播报:2013年长沙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3、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录满时,才录取下一级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在尊重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专业间关系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即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所报专业志愿依次优先满足。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

5、对于符合优惠政策的各种加分投档考生,我校在录取时认可其优惠分,并参考投档成绩录取。

6、报考我校“建筑学”、“城市规划”的考生需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在录取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调剂到该类专业。

7、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由我校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的省份,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0.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对于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计算原则执行。我校鼓励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积极报考,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90分的考生,在满足省级招办设定的录取控制标准(最低录取线)条件下,我校优先录取;对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85分的考生,给予总分加20分的优惠加分政策。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一星期内进行专业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违规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8、国防生报考考生应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的体检标准,并按军队的需求条件选拔。

9、获得本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按以下办法予以录取:

11、对考试科目改革试点省份,除划线相关科目外,其它考试科目成绩不作要求(艺术类专业除外)。

12、 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13、一般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

14、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5、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高考作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6、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说明:1.高考档案分在湖南省本科一批科类(文史、理工)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评定为合格且在自主招生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将予以调档,并在考生高考总成绩基础上加20分参加专业志愿录取。对于不能满足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2.高考档案分在湖南省本科一批科类(文史、理工)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评定为优秀且在自主招生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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