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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公布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6-10-14 21:50:59


高中毕业之前学生都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只有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才能拿到毕业证书,为此下面学大教育网为大家带来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公布这篇资讯,希望大家能够多了解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内容,从而更好的备考学业水平考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有利于高中学校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等学校科学选拔人才出发,建立符合国家要求、具有湖南特色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高中与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坚持自主选择,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坚持统筹兼顾,促进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选拔学生,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考试标准,统一考试要求,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

三、考试对象与类别

1. 考试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2. 考试类别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四、考试科目与内容

1. 考试科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合格性考试共14个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

等级性考试共6个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考生根据自身的兴趣特长以及拟报考高校有关要求,在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科目参加考试,确定其中3个科目的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2. 考试内容 学业水平考试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查。合格性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及要求的各科目必修内容;等级性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及要求的必修和选修内容。

五、考试方式

1. 合格性考试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科目合格性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全省统一考试。

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5个科目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制定考试标准和要求,对命题、组考、评卷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的实验操作测试和外语口语考试,由省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 等级性考试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等级性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全省统一考试,与相同科目合格性考试采取“二考合一”的办法实施。试卷由卷Ⅰ和卷Ⅱ两部分组成,卷Ⅰ为合格性考试试题,卷Ⅰ和卷Ⅱ合为等级性考试试题。

六、考试时间、时量与卷面分值

学业水平考试每年组织一次(条件成熟时探索实施一年两次考试),开考全部科目。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同步进行,时间为每年的5月上旬,每次考试安排四天。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提前向社会公布。

合格性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时量各为90分钟,卷面分值各为100分;其他合格性考试的时量和计分方式另行规定。等级性考试时量在合格性考试时量的基础上增加60分钟,均为150分钟;卷面分值均为160分,其中卷Ⅰ100分,卷Ⅱ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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